衛教守則

散光的分類

散光原來的定義是「沒有焦點」,也就是在正常的狀況下,眼睛可以將無限遠的光線聚焦在視網膜上的一點。而近視和遠視的眼睛則是將光線聚焦在網膜前和網膜後的一個焦點,而散光的眼睛則無法將光線聚成一個點,而是形成模糊的圓或是線。一般而言角膜是散光最常見的來源,但有些人則是由於水晶體的問題造成散光。

散光的分類一般分為規則性散光與不規則性散光兩大類。規則性散光依照其合併之遠視或近視又區分為近視性、遠視性或混合性散光。規則性散光的特點是具有特定的軸度,可以用配眼鏡或隱形眼鏡來矯正;而不規則性散光則沒有特定的軸度,無法利用一般眼鏡來矯治,必需利用硬式隱形眼鏡來矯正。

散光也稱為亂視,是門診相當常見的眼睛問題。在嬰兒時期有高達一半的比例,會有散光高於一個屈光度或是俗稱的一百度的情況。隨著眼球的成長,散光比例會逐漸減少,成年人散光大於一個屈光度或是一百度的人有15%,散光大於三個屈光度或是三百度的比例大約是2%。

散光在幼童可能造成弱視,原因是光線無法聚焦於眼睛的視網膜上形成清晰對焦的影像,只能產生比較模糊散開的影像,這樣便可能因為缺乏適當的刺激,造成視覺系統的正常發育無法順利的完成。若是沒有在視力發育的可塑期,也就是七歲前的黃金治療期及早發現並且配鏡治療,就有可能成為弱視,無法發育至正常的最佳矯正視力,也就是即使配戴了最恰當度數的眼鏡,仍然無法看得清楚。現在國內學童每年都有作視力保健的篩檢,除了近視防治之外,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,就是發現患有弱視的學童,以便可以及早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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